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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餐馆申请发票要交多少税?

特价旅游网 2024-11-05 11:52 特色美食 0

一、小餐馆申请发票要交多少税?

取决于税务局定的是征收方式,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小餐馆根据一般情况判定应该是核定征收,专管员会根据你每个月的收入情况核定每月的应交的税。

查账征收税款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据以如实核算,反映生产经营成果,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如果税务机关核定为小规模纳税人,按3%缴纳增值税;税务机关核定为一般纳税人,购进原材料可抵扣进项税额,销项税率为6%,应缴纳税款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

核定征收税款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

扩展资料: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二、小微企业要交多少税?

1、增值税(6-16%),服务业是6%,销售劳务业是16%,建筑安装是11%,根据经营范围核定增值税税率。

2、增值附加税12%,根据所交增值税额的12%交(分别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征税3%,地方教育费附征税2%)。

3、企业所得税,是根据公司后期的账面上的年净利润来申报, 收入-成本-费用=净利润,一般企业:资产总额大于1000W,员工人数大于100人,年利润总额大于50W,按净利润25%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资产总额小于1000W,员工人数小于100人,年利润总额小于50W,按净利润20%再减半征收,即按10%缴纳企业所得税。扩展资料为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2011年11月,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有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收费。通知指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本系统内相关收费单位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的登记备案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使小型微型企业充分了解和享受收费优惠政策。。

三、武汉房产过户:买卖,赠与,继承要交多少税?

继承与赠与的房子过户到自己需要费用:

1、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1)继承(直系亲属):(不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  未过5年估价×1% 2)遗赠(非直系亲属):(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1% 说明: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继承、赠与”的是按赠与的方法计税。

2、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扩展资料继承房产的流程:继承房产产权,是以死者没有遗嘱为前提的,必要条件是直系亲属才能有权利分享继承权。所以,在继承产权之前一定要先确定可同时享有该物业产权的人数,并提供有效的证明。先要去办理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来收取。有的被继承人会留下遗嘱,在继承权的公证上也分成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办理这种公证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

四、我是小微企业,每年开发票金额在30万元。要交多少税?

国家规定小规模企业开发票交税是3%

普通发票在一个季度不超过9万可以免税

专用发票就是金额*3%*12%=税款

应收最少应该是三个点多。

税点,起税点的简称,又称“征税点”或“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起征点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相同点,即当课税对象小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予征税。两者也有不同点,即当课税对象大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采用起征点制度的要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采用免征额制度的仅对课税对象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在税法中规定起征点和免征额是对纳税人的一种照顾,但两者照顾的侧重点显然不同,前者照顾的是低收入者,后者则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现在对起税点的多少有颇多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以多少位起征点最符合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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